我校全面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工作
2020年05月20日 发布人: 财务科撰稿人: 刘婕摄影: 重庆八中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精神,我校近期全面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政策的宣传及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政策规定,2019年全年总收入超过12万的中国居民,须于2020年3月1日—6月30日进行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

我校财务科作为个税新政、惠民服务工作的窗口部门,牵头组织全校教职工的个税汇算申报工作。财务科通过校园OA系统、短信、微信通知,以及现场指导等各种途径进行宣传,指导教职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在税务规定时间内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

截止目前,我校大部分教职工已顺利完成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财务科将继续致力于通过提升专业、信息化水平来提高工作效率,尽心尽力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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