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住宿费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我校退还2019-2020学年下期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
2020年06月30日 发布人: 财务科撰稿人: 刘婕摄影: 重庆八中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8号文件)要求,2019-2020学年下期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收取。八中财务科近期对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进行退费,并落实学生住宿费资助。

财务科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每个班级住宿费进行了清理,逐一剔除已向财政申请住转走退费的学生,以及已享受学生资助住宿费减免的学生,再按比例对疫情期间住宿费用进行了核算。并于6月29—30日完成了公办学校住校生退费工作,将已收取的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同时,根据《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要求,财务科逐一清理、核查了住读学生的资助减免金额,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住读学生的住宿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财务科将不遗余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收费、退费工作,确保住读学生实实在在的享受到住宿费资助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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